2024-2027年广州空港经济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责任编辑:gongxin  更新时间:2024-09-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2024-09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2027年广州空港经济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更正原因:更正各采购包的部分评审标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0-14 09:00:00,更正为:2024-10-15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0-14 09:00:00,更正为:2024-10-15 09:00:00。

1.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详细评审”中采购包1至采购包6的技术部分评审的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技术部分拟派项目团队技术负责人(仅限1人) (11.0分)1.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得3分;2.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含副高级或以上),得3分;3.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主持完成过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投资评审项目【概算(或预算)及结算】经验: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4.主持完成过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投资【概算(或预算)及结算】评审项目工作经验年限(本小项最高得3分):①10年≤经验年限<15年的,得1分;②经验年限≥15年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评审证明材料:(1)第一项提供对应的有效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2)第二项提供对应的职称证复印件;(3)项目经验证明资料: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技术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审核书(或审核意见书,或定案书,或定案表);有效业绩的日期认定以签订审核书(或审核意见书,或定案书,或定案表)的日期为准;(4)工作经验年限证明:投标人出具对相关人员的从业经验证明函(内容自拟,从业经验证明需包含从业人员的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至少1项完成项目成果文件关键页面扫描件(需体现参编人员(拟派技术负责人)署名)。(5)以上评审项除须提交该项对应的证明材料外,还须同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企业为人员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补缴社保无效),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6)评分中出现无效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更正为: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技术部分拟派项目团队技术负责人(仅限1人) (11.0分)1.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得3分;2.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含副高级或以上),得3分;3.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主持完成过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投资评审项目概算或预算或结算经验: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4.主持完成过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投资(概算或预算或结算)评审项目工作经验年限(本小项最高得3分):①10年≤经验年限<15年的,得1分;②经验年限≥15年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评审证明材料:(1)第一项提供对应的有效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2)第二项提供对应的职称证复印件;(3)项目经验证明资料: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技术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审核书(或审核意见书,或定案书,或定案表);有效业绩的日期认定以签订审核书(或审核意见书,或定案书,或定案表)的日期为准;(4)工作经验年限证明:投标人出具对相关人员的从业经验证明函(内容自拟,从业经验证明需包含从业人员的时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至少1项完成项目成果文件关键页面扫描件(需体现参编人员(拟派技术负责人)署名)。(5)以上评审项除须提交该项对应的证明材料外,还须同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企业为人员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补缴社保无效),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1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6)评分中出现无效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详细评审”中采购包1至采购包6的商务部分评审的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商务部分业绩情况(5.0分)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截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的①【概算(或预算)及结算】或②【概算(或预算)及决算】评审服务项目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评审证明材料: 1.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合同内容中必须同时体现以下内容:①合同签约主体名称 ②合同签订时间③盖章页④服务内容。若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或判断其标的为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①【概算(或预算)及结算】或②【概算(或预算)及决算】评审服务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的不得分。 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未体现签订时间的不予计分。同一个合同承接多个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①【概算(或预算)及结算】或②【概算(或预算)及决算】评审服务项目的可按多个业绩计算得分,提供合同书及具体任务委托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评分中出现无效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对项目的每个阶段,从前期到实施,到竣工的每个阶段内的造价(至少包括【概算及预算及结算3项】)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以及提供造价方面的决策咨询意见。

更正为: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商务部分业绩情况(5.0分)(一)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①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的概算(或预算)评审服务项目或②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基建工程或公益性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或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2.5分。(二)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①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的结算(或决算)评审服务项目或②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基建工程或公益性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或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2.5分。评审证明材料:1.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合同内容中必须同时体现以下内容:①合同签约主体名称②合同签订时间③盖章页④服务内容。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未体现签订时间的不予计分。同一个合同承接多个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的评审服务项目的可按多个业绩计算得分,提供合同书及具体任务委托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评分中出现无效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4.基建工程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对项目的每个阶段,从前期到实施,到竣工的每个阶段内的造价(至少包括【概算及预算及结算3项】)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以及提供造价方面的决策咨询意见。

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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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空港南六路机场西南商务区B栋

联系方式:020-360622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

联系方式:020-83064172-80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20-83064172-8014

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