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至2027年小额维修及应急抢修工程服务入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2024-123
项目名称:2025至2027年小额维修及应急抢修工程服务入围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60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小额维修及应急抢修工程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600,000.00元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预算(元)
小额维修及应急抢修工程服务项目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3,6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确定的承建资格有效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书面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书面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参照“投标函”格式内容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供应商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①供应商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②供应商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③供应商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②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供应商,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④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
3)供应商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②若供应商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4)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6)供应商必须是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定点采购供应商库内装修工程类或修缮工程类供应商,且服务区域包括广州市。(提供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定点采购供应商库内信息查询的截图<须体现供应商名称及服务区域>)。
8.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函》)
9.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2)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信用记录查询主体、对象及查询时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③供应商为分公司或联合体有成员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0.已成功缴纳本项目招标文件标书款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2007室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供应商登入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zgxzb.com)“下载中心”下载填写《文件获取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以(供应商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将《文件获取登记表》发送至gzgx83064349@163.com。在缴纳标书款后,方能获取招标文件。
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相关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请已办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的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不定时查收电子邮件。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成功获取招标文件、澄清/补充(如有)等相关文件的,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标书款项的对公账号
户名: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20913829410909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体育东路支行
备注:请注明QY2024-123标书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村奥体路52号
联系方式:020-610340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
联系方式:020-830641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20-83064172-8014
发布人: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