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猎德街道办事处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责任编辑:gongxin 更新时间:2018-09-27
- 项目编号 : GZGX18GZ00ZC-33
- 更新日期 : 2018年09月27日
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猎德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广州市天河区猎德街道办事处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ZGX18GZ00ZC-33)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活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采购项目编号:GZGX18GZ00ZC-33
-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猎德街道办事处社工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12000000.00
- 采购数量:一项
-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 供应商资格:
-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提供开户许可证)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投标人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的要求。(出具无现职国家公务员兼职的承诺函。)
- 投标人的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投标人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备案表;章程或理事会、监事会等工作制度。)
- 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提供设立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或工作机构的文件或证明,以及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 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 《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
-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注:其中信用中国需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需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09月28日至2018年10月09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3号盘福大厦5楼507室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8日14时30分。
-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3号盘福大厦5楼507室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8日14时30分。
-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3号盘福大厦5楼507室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09月28日至2018年10月09日止。
- 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猎德街道办事处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海清路13号 |
联系人: 廖先生 | 联系电话:02038740250 |
传真: / | 邮编:/ |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3号盘福大厦5楼507室 |
联系人:程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064172 |
传真:020-83064349 | 邮编:510000 |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 廖先生 | 联系电话:02038740250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程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064172 |
另,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gzg2b.gzfinance.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发布人: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8年09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