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责任编辑:gongxin 更新时间:2018-11-09
- 项目编号 : GZGX18GZ00ZC-40
- 更新日期 : 2018年11月09日
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ZGX18GZ00ZC-40)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活动,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 采购项目编号:440183-201811-789351-0005
-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项目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835960.00
- 采购数量:(自动生产的采购品目):1
-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子项目1:编号:GZGX18GZ00ZC-40 001、名称:食堂食材采购与配送 子项目001、预算金额(元):5835960.00、数量:1
- 子项目1:最高限价:人民币5835960.00元;
- 项目基本概况简述: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采购一批食材,包括粮、油、肉、禽、蛋、海鲜、水果、牛奶、菜、干货等(不能采购转基因食物)。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采购人每天或每月的实际需求而定。
-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次采购产品为本国产品。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 监管部门:供应商资格: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 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告或本年度近期连续三个月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 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 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 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 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组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 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已成功办理报名及登记,并购买本次招标文件。
-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1月10日至2018年11月16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3号盘福大厦5楼507室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30日10时00分。
-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3号盘福大厦5楼507室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30日10时00分。
-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3号盘福大厦5楼507室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11月10日至2018年11月16日止。
- 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人民政府 | 地址:增城区文政路20号 |
联系人:谭先生 | 联系电话:020-82821183 |
传真:020-82822329 | 邮编:511385 |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3号盘福大厦5楼507室 |
联系人:程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064172 |
传真:020-83064349 | 邮编:510000 |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谭先生 | 联系电话:020-82821183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程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064172 |
另,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和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gzg2b.gzfinance.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发布人: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