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委托运行项目之29个水站及平台值守招标公告
责任编辑:gongxin 更新时间:2020-06-05
- 项目编号 : GZGX20GD00ZC-76
- 更新日期 : 2020年06月05日
项目概况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委托运行项目之29个水站及平台值守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6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440000-202006-115004-0038
项目名称: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委托运行项目之29个水站及平台值守
预算金额:4,2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4,20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标的名称: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委托运行项目之29个水站及平台值守
- 标的数量:1项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3.1本次采购的项目为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及预警监控平台的运营维护及管理。要求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负责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及预警监控平台的运营维护及管理工作。3.2管理内容
- 提供并定期更换水站系统和仪表所需的各种耗材,试剂和备品备件(更换周期不高于1个月)。2.对水站系统和仪表进行定期检修、保养。3.保持仪器设备间的清洁工作。4.及时排除水站系统和仪表出现的故障。5.对水站仪表进行定期校准。6.维护综合毒性仪并提供所需菌种。7.承担国家水站及省管水站质控信息收集、汇总工作,配合省中心进行质量控制、应急监测、预警预报工作。8.运行维护期间,技术人员的相关费用以及采水、试剂耗材、仪器设备维修和设施设备的年检保养所发生的费用等均由中标人支付。9.每月向省中心上报各水站自动监测仪器的有效数据、数据捕获率、仪器运转率及维护、运行情况报告。10.安排专人负责广东省地表水自动监测预警监控平台的日常运行维护。同时安排3名平台值守人员每天24小时(含节假日)监控国控、省控各水站数据,发现数据超过功能区或考核目标限值及时确认仪器状态,较水环境功能区划目标水质变差两级或两级以上的,或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异常的,于每日12:00前编写预警信息上报给采购人。11.配合省中心做好国考、省考及省控水质自动监测站各时间尺度的数据收集、整理、统计、汇总及制作各类型报表、图表;配合做好广东省主要江河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周报的收集、整理、汇总、统计等工作。12.运行维护期间,如遇水站更换或新增仪器,配合做好新仪器的安装、调试和运行维护等工作,以及数据无缝对接到指定的管理平台中。
- 其他:4.1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本国服务。4.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2018或2019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0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 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 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不同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 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1、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2、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时间:2020年6月6日至2020年6月1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1)线下获取方式:供应商携带报名资料至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进行购买,缴纳标书款后,即可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及电子招标文件。(2)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gzgx83064349@163.com,缴纳标书款后,即可成功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如需纸质招标文件,供应商可至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领取或可采用邮寄(到付)的方式,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3)报名资料及标书款缴纳账号详见下述“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
2020年6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0年6月6日至2020年6月12日止。
- 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可现场填写或在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gxzb.com/)“下载中心”下载)。
- 接受标书款项的对公账号(请注明项目编号:GZGX20GD00ZC-76标书费):
户名: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20913829410909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体育东路支行
-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磨碟沙大街28号
联系方式:020-28368591
名 称: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0-83064172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20-83064172
发布人: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