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宣传活动策划及实施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6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GZGX20GZ00QY-83
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宣传活动策划及实施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 标的名称:广州市荔湾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宣传活动策划及实施供应商
2. 标的数量:1项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广州市荔湾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宣传活动策划及实施供应商
4. 其他:
4.1 本次采购产品为本国产品及服务。
4.2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提供2018或2019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0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 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2 不同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作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响应供应商: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3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磋商小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时间: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28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1)线下获取方式:供应商携带报名资料至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进行购买,缴纳标书款后,即可成功获取纸质磋商文件及电子磋商文件。(2)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gzgx83064349@163.com,缴纳标书款后,即可成功获取电子磋商文件。如需纸质磋商文件,供应商可至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领取或可采用邮寄(到付)的方式,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3)报名资料及标书款缴纳账号详见下述“七、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300元,一经领取不予退还。
截止时间:2020年6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时间:2020年6月2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自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23日止。
1. 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3 《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可现场填写或在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gxzb.com/)“下载中心”下载)。
2. 接受标书款项的对公账号(请注明项目编号GZGX20GZ00QY-83标书费):
户名: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20913829410909
开户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体育东路支行
3. 已成功办理磋商文件获取登记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荔湾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塞坝路
联系方式:020-8154398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0-83064172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电 话:020-83064172-8010
发布人: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