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 五矿地产长岭居(CPPQ-A-3)项目施工图设计 。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黄埔区长岭居长岭路以北、岭头新村以东 。
1.2.3 工程范围:总占地用地面积71806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面积1954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69852平方米,本工程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746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52630平米,其中32层高层建筑面积124584平方米,8层洋房建筑面积10023平方米,6层叠墅建筑面积20517平方米,小学9720平方米,幼儿园2880平方米,商业设施1610平方米,地下室面积77139平米。1)
1.2.4 规划用地文件:穗开国规设【2018】32号文。
1.2.5 项目批准文件:穗埔发改建备【2019】7号文。
1.2.6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346105.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74415.29万元;
1.2.8 招标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8条。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企业信息。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1.4.7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具体要求详见附录3)。
1.4.8 信誉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门户网站的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栏目(网址:http://www.hp.gov.cn/hp/jzhdblxwjl/zwzt_list.shtml)公布名单为准。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投标报名时间,即 2019 年 5月 6 日至 2019 年5 月 10 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由申请人代表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分部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备注:从发布公告的次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开始计算备标时间)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2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1.6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投标人自行考察。
1.6.2 集合地点:投标人自行考察。
1.7 费用
1.7.1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00万元。(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附加调整系数为1.0。)
1.7.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5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4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2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矿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工
电话:020-82406520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越秀金融大厦56楼
1.9.7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9.8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
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1.9.9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
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其他(有则添加,无则删除)。
1.10招标人
1.10.1 名称: 广州市矿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越秀金融大厦56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2406520
1.10.4 传真号码:/
1.10.5 电子邮箱:laf356082528@163.com
1.11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 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0010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63号盘福大厦507室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3064172
1.10.4 传真号码:020-83064349
1.10.5电子邮箱:gzgx83064349@163.com
1.11交易服务机构
1.11.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区交易部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510530 广州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汇丽国际D栋写字楼四楼)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2086585
1.11.4 传真号码:/
1.11.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2 招标管理机构
1.12.1 名称: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530 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0号汇丽写字楼4楼
1.12.3 电话号码: 020-82111245
1.12.4 传真号码:020-82111247
1.12.5 网址: http://zb.gdd.gov.cn
招标人:广州市矿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州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5月5日